外资公司公证

外商投资者、海外企业、离岸公司在中国用及企业文书,需要提前办理好公证认证。常见的有香港、维尔京BVI、开曼、英国、美国、塞舌尔、萨摩亚、新加坡、加拿大、日本等海外公司在国内设立外资公司、法律诉讼、工商备案、银行开户等,中国不直接承认外来文件,无法辨识文件的真伪,要求办理公证认证。


一、外资公司公证认证常见有以下三种情况;

(一)中国投资者到海牙成员国投资:

海牙认证:中国投资者投资到海牙成员组织,需要办理的是由香港国际公证人对所要使用的文件进行公证,然后转递香港高等法院加签

(二)香港投资者到中国大陆投资:

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:香港公司到中国大陆进行投资活动。需要经过香港律师公证,并经中国法律服务(香港)有限公司或中国法律服务(澳门)有限公司审核签章转递后,公司主体的文件才会得到中国大陆的认可。

(三)外国投资者到中国大陆投资:

中国驻XX使馆认证(美国、英国、bvi、开曼、塞舌尔、萨摩亚等):若是该国与中国建交,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需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,再送我国驻该国使(领)馆认证;

备注:若该国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,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(领)馆认证,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(领)馆认证。


二、公证认证时间:

香港4-6个工作日,美国12-15个工作日,加急7-8个工作日,英国使馆(包括开曼、bvi、塞舌尔、萨摩亚等英属群岛公司)8-15个工作日/最快加急3-4个工作日。具体情况请咨询我司专业顾问人员。


三、公证认证所需提供的资料:

注:文件使用途径不同,认证所需资料也会有所不同,以香港公司为例(具体以顾问介绍为准)

(1)办理全套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:包括注册证书、商业登记证、NC1或AR1、章程;

(2)办理半套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:包括注册证书、商业登记证;

(3)其他文件(董事会决议、银行资信证明、授权委托书等)。

注:办理公证客户需要注明公证的用途及使用机构。


四、公证认证的范围:

(1)注册证书

(2)商业登记证

(3)公司章程

(4)成立公司全套文件(表格D1、D3、R1或NC1A)

(5)改股、增资、改名档(如未有涉及到相关事项的,可不必理会)

(6)公司大事记录册

(7)公司商业或经济贸易投资合同、发票、单据,物业证明等与公司有关的资料

(8)股东名称、董事名册

(9)公司授权、委托书

(10)声明书

(11)其他公司文件